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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表彰2018年度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9日 10:29:20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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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省表彰2018年度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

  在1月18日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宣读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8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决定》,对1个见义勇为英雄群体、3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6名见义勇为英雄、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2018年,全省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其中,黄正菊、王荣金勇斗歹徒,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群体称号;普彩山、赵正银、赵军勇斗歹徒,王荣春、张早林、桂腾会、张树林勇救落水人员,宋立国、何启亮不顾安危勇救落水者,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曲靖市印染厂职工李建祥勇斗歹徒不幸牺牲,社区治保主任高志伟调解纠纷时被刺牺牲,昭通市保安任继彦井底救人不幸遇难,曲靖市戚家山村民徐小毛、文山州硝厂村村民闻昌发勇救落水人员不幸牺牲,昭通籍汉口学院学生杨高飞救火中不幸遇难,他们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勇救溺水儿童的张美书、跳入河中成功解救落水车辆中4名被困人员的陈颖安、火场救人的云南警官学院在校学生桂源蔚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他们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

  省政府表彰决定提出,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使见义勇为在云岭大地蔚然成风,促进全社会正气充盈。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尹瑞峰 张寅)

责任编辑:范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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