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格
近日,山东济南中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终审判决,假“活佛”王兴夫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该案终审判决作出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王兴夫靠着两张伪造的身份证,成了名叫“降巴洛桑丹真”的藏族人;凭借一场宗教“坐床”仪式,摇身一变成为“活佛”;费尽心机骗取钱财近两亿元,用于个人及亲属挥霍;逼信众立下毒誓,实施精神控制,强暴、猥亵数名女性。短短几年,他在全国私设8大道场,利用结构严密的组织分支,发展信众超过3000人。
为什么会屡屡出现各种各样的骗钱骗色案?很多时候,人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理性,尤其是当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深信不疑的信任对象面前,每个人都很容易成为具有信任地位之人的剥削的对象,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了滥用信任地位型性侵罪,认为14到16岁的女性在自愿的情况下,和具有信任地位的老师、医生发生关系,同意也是无效的,也构成犯罪。所以在此类冒充活佛骗色案中,都是对信任地位的某种滥用,是对特定职业群体伦理的一种严重的背离,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把自己想的太理想,我们要将自己带入到被害人的情景中,想一想如果自己是上师的弟子,有没有可能被洗脑、被控制。类似的案例有冒充孙中山先生行骗案、冒充乾隆皇帝行骗案,经常有人会问真的会有人这么傻吗?为什么会有人被骗呢?其实越是觉得自己聪明的人,越有可能被欺骗。现行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做出明确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迷信奸淫妇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冒充活佛骗色骗钱案中,女生在精神上完全被行为人所控制,实际上失去了选择的自由,表面上看似自愿的行为,其实是一种被迫的屈从。
邪教有利必图,无孔不入,我们每个人都要当心。防止骗术的一个有效的手段,就是不要过度的亲近他人,建立独立的人格与思考能力,同时减少对他人的偏见,提高自我辨别能力,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对邪教组织、邪教思想说“不”。
(作者单位:阳宗海党工委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