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效促进我省农村劳动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1年1月1日至4月10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以“奋战一百天,确保开门红”为主题的第五次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对2021年农村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的要求,围绕全年“转移就业规模不少于1500万人、省外转移就业不少于380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318万人”的目标任务,利用年末岁初农村劳动力集中返乡过节的时机,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推送、大宣传、大输送”五个一活动,推动农村劳动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开展一次务工情况大排查
各地要抓住务工人员返乡有利时机,发动基层人社干部、村组干部、农村劳动力信息员、农村劳务经济人等力量,采取多形式、多渠道集中开展一次务工情况大排查,摸清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就业和培训意愿、规模、分布和个人信息等具体情况,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群众的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形成农村劳动力清单、春节返乡及返岗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人员清单、返乡回流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并将信息录入、更新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对于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仍未实现就业的,要及时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2021年1月1日至4月10日)
开展一次省外稳岗大走访
各地要依托“人力资源工作站”、“劳务工作站”、“云南娘家人服务站”,组织工作组到省外本地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大走访,通过送服务、送政策、送维权等活动,将家乡的温暖和期望送到群众中去,力争把省外务工人员稳在当地、稳在企业。同时,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留守者安心、外出务工者放心。(2021年1月1日至2月10日)
开展一次岗位信息大推送
及时进行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归集整合,“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岗位信息大推送。“线上”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网络平台集中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线下”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全国性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邀请更多人力资源机构、优质企业组团到本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为企业招人、为群众谋岗。同时,要通过进村入户,帮助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劳动力获得不少于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帮助其实现就业。(2021年1月1日至4月10日)
开展一系列就业政策大宣传
要发挥融媒体的宣传优势,依托微信平台、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利用进村入户等时机,集中开展一系列就业政策大宣传,多渠道、全方位采取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方式解读好转移就业相关政策。要结合各地实际,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活动,及时发出《致广大农民工的一封信》、《致广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倡议书》,调动农民工外出务工热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转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要讲好转移就业的故事,宣传省外务工成功事例和先进典型,用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群众,激发农村劳动力主动就业的内生动力,提升转移就业意愿,促进就业规模稳定。要广泛动员农村劳动力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2021年1月1日至4月10日)
开展一轮转移就业大输送
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供需对接、稳定就业”的思路,广泛动员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用工企业参与有组织转移就业,为外出务工群众和用人单位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建立“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输出、定向服务”的项目化推进方式,提升组织化输出。各地要超前谋划,及早部署,通过协调组织“务工专列”“务工班车”“务工包机”等输出,一手做好疫情防控、一手做好全程服务,营造良好氛围,激发了转移就业的市场活力,推动全省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规模化转移就业。(2021年2月14日至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