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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民之所盼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0:21:51  来源: 云南日报

  原标题: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民之所盼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强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构建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各阶层和成员间的公平与平等所必需的手段。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允许人口自由流动、视自由迁徙为公民正当权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从现实的角度考量,各地城市都有许多外来新市民的身影,他们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城市理应为他们的住房问题承担一部分责任。住建部要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让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人群住有所居,这是民之所望,也是政之所向。

  安居才能乐业。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通过闲置房屋盘活等多渠道、多形式改善新市民居住条件,释放了推进公共服务的政策善意,这也是政府在对待外来人口管理制度上的理性转身。之前,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大多被认为应由市场解决,各地政府相关的决策部署显得滞后。

  今后,各地应按照住建部要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以及要求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充分体现对各群体民生权利的保障。

  尽最大努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还包括避免过快地拆除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城中村,避免过多的租赁住房申请繁琐手续,避免随意提高租赁住房门槛等措施。这样才能使保障性租赁住房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发挥其应有的惠民作用,彰显为政之道。(程春荣)

责任编辑:范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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