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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实施“435” 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7:59:18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保山市龙陵县坚持把质量强县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四大工程”、健全“三大体系”、落实“五大措施”全面推进质量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实施“四大工程”提升质量

  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以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为抓手,推动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全面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实施标准引领工程。合理规划标准体系布局,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需要。实施品牌建设工程。在传统优势领域大力推动“龙陵制造”向“龙陵质造”转变,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陵特色自主品牌,加大对品牌的推广和保护力度,提升龙陵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实施质量创新工程。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重要途径,把管理创新作为提高质量重要支撑,把质量人才培养作为质量创新重要保障,全面推动质量创新工程。

  健全“三大体系”提升质量

  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整合全县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全面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帮助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建设质量诚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社会监督合力,全面构建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诚信体系。

  落实“五大措施”提升质量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良好形象。完善质量共治机制。推动企业营商便利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12315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引导行业自律健康发展,推动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发展格局。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完善质量法治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

  保山市龙陵县市场监管局供稿

责任编辑:王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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